★阿里山螢火蟲季節限定(4月20日~5月30日)(視天候及螢火蟲出沒數量情況調整)
★星空下野餐賞螢火蟲:您還停留在阿里山只能看日出和雲海的印象中嗎? 本公司規劃前往賞螢的私房景點探訪滿山滿谷的螢火蟲,在點點螢光、星光下享受野餐的樂趣,同時讓您感受到最特別的「螢」光晚會。(如果下小雨的情況,於餐廳內用餐)
1.六歲(含)以上為成人費用(占床位、車位、含餐食)、未滿六歲為孩童費用(不占床、占車位、不含餐食) ※若要含餐則可選成人費用。
2.此報價不適用連續假期等特殊節日;報價僅適用於特定日期入住,若遇單人入住須補單人房價差
3.此四間飯店之報價皆不同,請旅客訂購時務必注意。
4.進房時間:15:00 PM;退房時間:11:00 AM。如遇寒暑假、國定假日等特殊假期,請以飯店公告為主。
▇ 注意事項 —
Day1.晚上
愛玩美旅行社(或嘉義市區飯店)→星空下野餐賞螢火蟲→嘉義市區飯店
17:00 於愛玩美旅行社(或嘉義市區飯店)集合出發,搭車前往私房景點星空野餐賞螢火蟲。
18:30抵達餐廳領取餐點
18:45前往私房景點於星空下野餐並觀賞螢火蟲、在點點螢光、星光下享受野餐的樂趣,同時讓您感受到最特別的「螢」光晚會,並進行螢火蟲圓舞曲專業導覽解說。
賞螢示意圖
20:00 搭車前往欣賞嘉南平原夜景,然後返回嘉義市區飯店。
嘉南平原夜景 (夜景會受天候影響,主辦方無法預測及保證夜景是否可以觀賞到)
21:00 抵達嘉義市區飯店,可於飯店休息或可自行前往著名的嘉義文化路夜市,許多小吃店攤、衣飾店與遊樂店林立,想要吃香喝辣,嚐嚐正宗南部口味的小吃,來此肯定不會錯過嘉義美食喔。
嘉義市文化路夜市
早餐 — 敬請自理 午餐 — 敬請自理 晚餐 — 提供輕食
住宿 — 嘉義市區飯店
Day2.
嘉義市區飯店 → 嘉義市區景點 → 自行返程
08:30 於嘉義市區飯店享用早餐。
10:00 辦理退房手續,可自行返回甜蜜的家~~~如您有空閒,建議也可以自行前往以下嘉義市區景點自行遊玩~
〔嘉義市立美術館/嘉美館〕由古蹟改建而成的嘉美館,象徵著奠基於嘉義「畫都」的美術與人文歷史之上,以豐沛的人文能量為根,打造一座將文 化藝術與常民生活融合的場館。其優雅的外型,美感十足的內裝, 即吸引著許多人造訪一 探究竟。
建築可分為古蹟棟及本館兩個區域。美術館將入口處設置於建築內側凹口,因此必須先經過一個綠蔭盎然的庭園才能進入到館舍內,像是經過一座在日常中可以沉靜片刻的轉角公園、 下班或放學後可歇緩的 綠色客廳,也是一座親子與長者可同樂的庭院。
在空間規劃上,古蹟棟為日治時期菸酒公賣局嘉義分局之市定古蹟,原為菸酒公賣局嘉義分局,其前身─臺灣總督府專賣 局嘉義支局之辦公廳舍,建於1936 (昭和 11)年,為三層樓之鋼筋混凝土建築,由時任臺灣總督府專賣局技師的梅澤捨次郎設計。
【檜意森活村】全台灣最大的日式建築群,在這裡拍照很有日本京都的FU。 目前開放有十個館,每個館有一位或一個團隊的藝術家的作品展示, 無論是紙雕、阿里山鐵路與景點木頭模型(檜木製)、木製童玩、種 子藝術、古董的放置都相當的有看頭。
【北門車站/北門驛+沉睡森林】北門車站 / 北門驛~阿里山森林鐵路可以由此搭乘~在此可欣賞保存完整的百年火車站,還能順遊IG打卡熱門景點「沈睡森林」。
北門驛木造車站位於阿里山鐵 路的登山方向右側,估計建造於1910~1912 年,是以阿里山紅檜為建材的典型日式車站建築。
沉睡森林 — Sleeping Forest 現代人忙於工 作,不懂得休息使得身心俱疲,作者SMART透過擅長的創意手法,重新量身設計打造,讓原本雜亂的小公園成了森林裡動物的棲身地,所有動物們都沉沉的睡著,公園內散發一種安詳靜逸的氛圍,療癒現代人忙碌不安的心靈。
漫遊最美的公園神社 — 〔昭和十八‧嘉義市史蹟資料館〕(此景點需門票,敬請旅客自理)
昭和十八嘉義市史蹟資料館, 唯美的日式建築和庭院
走進能感受濃郁日式氣息,讓 人有種秒飛日本京都的情境。
館內舒適寬敞,展示嘉義舊時珍貴的歷史資料,擁有文創品的販售及不定期的藝術作品展覽,還能自費體驗和服穿著,讓攝影領隊幫您拍攝美美的和服照喔。
早餐 —提供活力早餐 午餐 — 敬請自理 晚餐 — 敬請自理
住宿 — 溫暖的家
【Day1.交通】愛玩美旅行社(或嘉義飯店)-星空下野餐賞螢火蟲--嘉義市區飯店
【住宿】嘉義市區住宿一晚
【導覽】提供螢火蟲專業導覽解說
【餐食】提供第一天晚餐 (餐點為固定品項,預定後無法更換品項或類別,請考慮清楚後再選擇)
【餐食】提供第二天活力早餐1餐
【活動用品】提供野餐餐墊(2~4人使用一組)、野餐籃、露營燈 (行程結束後回收;若損壞或遺失需依價賠償)
【保險】250萬旅遊責任險及20萬醫療險
【贈品】礦泉水1瓶
旅客取消行程【旅客於訂購產品完成後通 知本公司取消者】,將依據【國內個別旅遊定 型化契約書】 第十一 條: ( 出發前旅客任 意解除契約 ) 需收取 消費用,其額度如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