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區
武陵福壽山賞楓採果樂二日遊(08:00台中出發)
編號:
  • 行程時長:兩天一夜
  • 行程類型:團體旅遊
  • 成行人數:
  • 導覽語言:中文
開放日期:2021/08/23 ~ 2050/12/31
0~2歲幼兒(不佔床位、不佔車位、不含餐) $4980/人 3~6歲兒童(不佔床位、佔車位、含餐) $4980/人
  • 詳細介紹

行程特色

【福壽山農場】福壽山農場位於中央山脈與雪山山脈群峰之間,海拔高度2100公尺至2614公尺,群山環抱視野遼闊,四季明媚景色萬千,晨昏彩霞驚艷動人,擁有獨特的高山田園景觀,出產的高山茶(福壽長春茶)與水果(蜜蘋果、水蜜桃、水梨等)品質精良,旅遊中心提供舒適的住宿與用餐,是闔家出遊、探尋秘境的絕佳景點。福壽山農場四季氣候分明,晨昏雲彩變化萬千,孕育出四時迥然不同美麗景色!隨著四季更替,春季櫻花、李花、桃花、蘋果花相繼含苞綻放,為農場歡迎春日的到來;緊接著夏日金黃貓耳葉菊點綴青山中,黃綠相間在陽光照射之下更顯光耀奪目;接踵而來的則是豐收的季節,桃、梨、蘋果等結實纍纍,甜美飽實,嬌豔欲滴。

【武陵農場】武陵農場的海拔高度正是台灣原生種櫻樹最適合生長的地方,包括台灣原生山櫻花、霧社櫻等,而台灣紅榨槭、楓香、青楓、山枇杷、青剛櫟等植物則處處可見。區內並擁有相當多與林火有關之植物,如台灣二葉松、栓皮櫟以及杜鵑。農場內的動物資源也很豐富,包括冠羽畫眉、青背山雀、紅頭山雀、巨嘴鴉、火冠戴菊鳥、虎鶇 、繡眼畫眉、河烏、鉛色水鶇、盤古蟾蜍、梭德式赤蛙、斯文豪式赤蛙、曙鳳蝶、大紅紋鳳蝶、雪螢、山羌、鴛鴦等。

 

行程資訊

  • 2022年10-12月份每周三、五、周日出發
  • 集合時間:08:00 台中烏日高鐵站、08:15朝馬轉運站(朝富路)
  • 回程資訊:隔天約19:00回到台中
     

行程表

Day1.

08:00台中烏日高鐵集合 → 08:15台中朝馬轉運站集合 → 谷關入關博物館 / 鱒魚風味餐 → 谷關至梨山(車程約1.5小時),沿途欣賞久違的中橫公路、德基水庫風光 → 福壽山農場松蘆紅楓、蘋果王、天池導覽 → 福壽山農場或武陵農場住宿 → 晚餐 → 農場夜間活動

 

早餐-敬請自理

住宿-福壽山農場或武陵農場

午餐-谷關風味餐
晚餐-農場風味餐

 

Day2.

晨喚、自助早餐 → 武陵農場(七家灣溪南谷櫻花鉤吻鮭生態導覽) → 風味午餐 → 梨山果香、梨山賓館風華、地景藝術 → 中橫風光 → 谷關休息 → 返抵台中約19:00

【自費行程】視許可狀況下,遊程將追加梨山、福壽山自費採果方案每人約600元,請遵守採果規則。
 

 

早餐-活力早餐

溫暖的家

午餐-風味便當
晚餐-敬請自理

 

 

▇ 行程費用 —

出團日期如下:
10月7、8、9、14、16、19、21、23、26、28、30日
11月4、6、9、11、15、16、17、24、25、27、30日
12月2、4、7、9、11、14、16、18、23、24、25、30、31日

2人1室每人6980元
3人1室每人6580元
4人1室每人5980元

  • 10/8及10/9出發,需每人加收600元
  • 6歲以下兒童不佔床,費用每人4980元。
  • 單人住宿1間房,需補房價差額2500元,費用是9480元
  • 本報價不包含導遊及司機小費二天300元(車上另收)

 

費用包含

【交通】台中出發二日活動專車
【門票】活動行程門票
【餐食】活力早餐1餐、當地風味午餐2餐、當地風味晚餐1餐
【住宿】住宿福壽山農場或武陵農場一晚
【保險】250萬旅遊責任險及20萬醫療險

 

▇ 費用不含 —

【費用不含】視許可狀況下,遊程將追加梨山、福壽山自費採果方案每人約600元,請遵守採果規則。
【費用不含】本行程另收導遊及司機服務小費二天300元,屆時請直接車上支付即可。

注意事項

  • 此行程內所包含活動項目或門票為『附加贈送』放棄者恕不退費。
  • 此行程可依當天人數、活動節慶或天候等…因素,由導遊調整行程順序,本公司不另公告。
  • 行程內容,須以行程確認單之資料為準;集合時間若有變動,請以導遊現場宣布為主。
  • 為避免爭議,訂購前請務必詳閱注意事項、取消延期規範、訂購流程、常見問題,訂購後將則視同您已閱讀、理解並同意接受。

 

取消政策
旅客取消行程【旅客於訂購產品完成後通知本公司取消者】,將依據【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】 第十一條: ( 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 ) 需收取消費用,其額度如下:

  1. 通知於出發當日以後 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 100%。
  2. 通知於出發日前1日至第3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70%。
  3. 通知於出發日前第4日至第10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30%。
  4. 通知於出發日前第11日至第20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20%。
  5. 通知於出發日前第21日至第30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10%。